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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文章发布日期:2025-04-02 19:21:10  来源:开云体育app官网下载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在存在总股本530,282,25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1,316,800股后的股份数量518,965,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为生猪养殖与销售;饲料生产与销售;种鸡、肉鸡养殖与销售;房地产开发。

  自2019年确定战略转型以来,公司聚焦生猪养殖业务,以供应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为目标,已在广东省及周边地区建成多个现代化、高标准、高效率的楼宇聚落式、自繁自养养殖基地。养殖基地均采用“6750”标准化生产线以及四周批生产模式,实施批次化生产,满负荷均衡运作。同时,为推进生猪养殖业务多元化发展,公司在广东、广西区域拓展布局生猪合同育肥业务,与养殖户开展合同育肥合作。

  公司在各生猪养殖项目所在地配建饲料厂,自主研发营养配方并生产饲料以满足项目各阶段生猪的饲养需求。各饲料厂均采用业内领先的生物安全控制技术和先进的智能自动化生产设备,高精度、无残留、自动化、全程可追溯,在保障生产安全、生物安全的前提下,确定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同时,根据饲料原料的市场行情变化及时优化调整饲料配方,有效控制养殖成本。

  公司实施智能化养殖管理,各项目猪舍均配备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环控、空气过滤新风系统、大数据管理等智慧养殖系统,有效保障猪群健康生长,提升生产运行效率。

  在食品终端环节,公司以下属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食品有限公司为载体,联合深圳主要屠宰厂与商超、新零售等渠道,形成了产-屠-销的产业链条。

  公司以下属公司广东京基智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京基智农科技”)为载体开展饲料业务,致力于猪料、鸡料和水产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年产及销售饲料近20万吨。

  公司以下属公司惠州京基智农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京基智农”)为载体,以自繁自养方式开展少量种鸡、肉鸡养殖与销售业务。惠州京基智农系省级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国家指定的肉鸡供港基地、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首批供深食品养殖基地、深圳市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等,现有土地6,400多亩、现代化鸡舍10万平方米。该基地以国际先进标准为养殖标准,实施完整的可追溯制度,以确保禽类产品质量安全。

  房地产业是公司的存量去化业务,目前在售产品仅剩余山海公馆公寓项目及部分商铺。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围绕“精湛技术、精细管理、精诚合作、精英团队”的经营主题,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全方面提升管理上的水准,各项目产能利用率持续提升,进一步精准降本,成本控制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60亿元,其中生猪养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01亿元,占比65.45%。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销售生猪214.61万头(其中仔猪29.32万头),实现生猪出售的收益39.01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生猪养殖项目存栏母猪约11.6万头,其中基础母猪约10.3万头,后备母猪约1.3万头。

  报告期内,在上游大宗原材料不断降价影响下,饲料端多次降价,同时受养殖端长期亏损影响,鸭料等畜禽料及蛙料存量市场均大幅收缩,市场之间的竞争激烈,销量没有到达预期。报告期内,广东京基智农科技实现营业收入71,157.49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2,236.35万元。

  报告期内,受益于饲料价格下降,种蛋成本下降,惠州京基智农盈利能力有所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39.04万元,同比增长6.4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8日上午10:00,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8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蔡新平先生、傅衍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陈家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提供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5-010)。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和监督。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8日上午10:30,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8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陈家慧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家慧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5-010)。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相关规则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及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问题。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878.23万元,其中信用减值准备617.20万元,资产减值准备10,261.03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至少每季度末,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低于金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因素消失的,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度,公司转回生物资产跌价准备1,361.25万元;公司酒店物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622.28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10,878.23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依据充分,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3,795,295.65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40,655,520.8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1,414,396.8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07,505,327.5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40,655,520.82元。

  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0,282,25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1,316,800股后的股份数量518,965,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1,637,90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于2024年9月实施完成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7,347,509.00元(含税)。此外,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316,8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051,409.16元。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共计532,036,825.6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4.54%。

  由上表可知,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性、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及长期发展规划,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和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150万元、15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7%、0.01%,均远低于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3.32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34%,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20.94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2.38亿元(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及为饲料采购客户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满足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贺州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京基智农”)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贺州京基智农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相关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拟为贺州京基智农(资产负债率低于70%)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增加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为贺州京基智农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增加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贺州京基智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期限不超过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每笔担保的具体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对于后续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增加对贺州京基智农的担保额度系为了满足贺州京基智农生猪养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而产生的资金需求,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经营。贺州京基智农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29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9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总额度为110亿元(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以及为合作养殖户、饲料采购客户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3.32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34%,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20.94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2.38亿元(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及为饲料采购客户提供的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公司大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本次会议审议的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邮戳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来信请寄: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0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025年4月21日14:00-14:4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中其中一项,用“√”方式填写,多选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截至2025年4月14日下午3:00收市时止,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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