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发布日期:2025-04-01 16:27:36 来源:开云体育app官网下载
为全面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培植我市农业发展新优势,全方面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农业品牌化是衡量一个地区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快速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全力发展名牌农产品,是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新形势,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水平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国际化,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有利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体系调整优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品牌强农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全市农业品牌化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增强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坚持“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原则,充分的发挥资源优势、区域优势、特色优势和科技优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培育、整合、保护和提升农产品品牌,培植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优势。
(二)总体目标。到2012年,在粮油、果品、蔬菜、畜牧、水产等优势产业,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品牌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全市国家级名牌农产品达到20个,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0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10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达到10个,省级名牌农产品达到80个,山东著名商标达到70个,初步形成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经济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要按照农业品牌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科学制定农业品牌化发展规划。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主导产业,筛选一批优势特色产品,建立省级、国家级名牌农产品储备库。对纳入储备库的农产品,要逐一制定品牌建设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加强政策扶持,培植发展新品牌,提升壮大传统品牌,努力构建农业品牌群体优势。
(二)有序整合品牌资源。要充分的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协会牵头,做好传统优势农产品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注册工作,有序整合传统农产品品牌资源,逐步建立品牌共育共创共享机制,集中力量打造强势区域农业品牌。年内争取烟台大樱桃等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烟台苹果尽早获得国际地理标志保护。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产品,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在生产、加工、包装、流通等环节制订严格标准,规范品牌标识使用管理,鼓励和支持达到一定的要求的企业和合作组织使用品牌标识,充分的发挥好品牌效应。
(三)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认真借鉴国家标准和国际通行标准,高起点制定、修订和推广品牌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要逐步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力度,突出抓好名牌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从2009年起用4年时间,投入5000万元,在果品、蔬菜、水产、畜牧等优势产业建设60个特色品牌农产品基地,不断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快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继续组织并且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百强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创建活动,各县市区也要组织并且开展县级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创建活动,今后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原则上从县级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中筛选确定。要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发展,在全市培植起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品牌带动力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集群,做大做强品牌农业建设主体。在市场准入、融资条件、政策支持等方面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扶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充分的发挥其在农业品牌化建设中的组织载体和服务纽带作用。
(五)强化农业科学技术创新。要加强科研院所、农业高校、民营科研机构的科学技术创新资源、创新要素融合,构建以市农科院、市水产研究所、莱州农科院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研发中心为主体的农业科学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农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力争把我市打造成区域性农业科技硅谷。要加强农业优良品种选育引进、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和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关键技术的攻关,充分发挥市农科院作为国家级苹果育种中心的科研优势,重点在新品种选育及关键技术攻关、加工保鲜技术研究开发等方面实现突破,为农业品牌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六)加大营销推介力度。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展会,推介品牌,宣传品牌。从2009年起,每两年组织一次烟台市名牌农产品评选活动,并对获得市级名牌的农产品进行重点推介。鼓励和支持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在国家、省级电视台开展产品广告宣传,扩大名牌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消费者认知度。继续组织开展以果品为主的品牌农产品促销活动,创新促销模式,积极开发中高端消费市场。实施品牌农产品进百店活动,组织全市龙头企业在国内大型连锁超市和大型商场建立100个烟台名牌农产品专营柜(店),推行“农超对接”,不断扩大烟台品牌农产品辐射面,打响烟台农产品品牌。要把打造农业品牌与我市农业资源丰富、自然风光优美的优势结合起来,开发建设农业观光园,着力打造烟台农业品牌文化。
(七)建立质量保障机制。全面推行品牌农产品例行监测制度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确保品牌农产品质量。加强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市、县两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站)建设和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产品检测室建设,尽快形成覆盖全市的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依法加强对名牌农产品的保护,严厉打击侵害名牌农产品的不法行为,切实保护名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品牌农产品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化建设,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考核,确保农业品牌化建设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市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发改、经贸、科技、财政、海洋与渔业、林业、畜牧、广电、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烟台市农业品牌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业品牌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开展市级名牌农产品评选活动。农业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尽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良好互动格局。
(二)搞好政策引导。要充分发挥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的导向作用,激励农产品生产企业、行业组织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名牌。加大对名牌农产品生产企业在技术改造、银行贷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并对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对国家及省里给予我市的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和名优农产品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和资金,重点向建设品牌农业、培育名牌精品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和基地倾斜。从今年起,对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和山东省名牌农产品的企业或经济组织比照烟政发〔2007〕5号文件规定标准进行奖励;对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国际地理标志保护的企业或经济组织给予适当奖励。
(三)强化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品牌,维护品牌的质量、信誉和形象,是保障农业品牌化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整监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惩处违反法律法规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公司要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体系与诚信体系建设,逐步的提升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上的水准,自觉维护品牌信誉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