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querynum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www.helee-bio-energy.com/inc/func.php on line 1413

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database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www.helee-bio-energy.com/inc/func.php on line 1414

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Stmt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www.helee-bio-energy.com/inc/func.php on line 1453

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Sql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www.helee-bio-energy.com/inc/func.php on line 1454
商城县农业农村局_开云体育app官网下载-开云电脑网页版-kaiyun体育全站入口

产品中心

产品中心

商城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开云体育app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5-02-04 13:35:19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负责商城县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组织并且开展各项改革试验的试点布局和工作推进。

  (三)统筹推动全县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 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定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并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

  (八)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

  (九)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 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高质量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

  (十)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的新方法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二)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拟定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全县农业科学技术体制改革和农业科学技术创新体制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工作。提出主要农产品的出口建议,负责农产品出产基地建设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六)按照“一岗双责、责权一致”的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牵头协调局直属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制、工资福利、养老保险、教育培训等工作。受委托承办全县农业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农民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的有关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牵头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综合办理工作,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

  (四)发展规划股(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拟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 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农场体制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乡村特色产业结构调整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财政及基本建设项目专项审计、直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制定预算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及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六)农村人居环境指导股(国家农村改革试验股)。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美丽乡村建设;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牵头研究拟定商城县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确定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扶贫开发综合改革、涉农建设性资金整合、改进农业补贴办法、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等各项改革试验的试点布局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整合资源、整合资金集中用于各项改革试点建设,培育典型,打造亮点,负责试验工作的督查指导、协调推进,及时掌握、反映改革进展情况的动态与信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能够指导实践的系统理论成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七)农村经济指导股。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工作,组织落实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支持政策;指导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经统计有关工作;提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监测、统计和调查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

  (八)科技教育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业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研、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并且开展农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探讨研究、科技成果管理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参与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资源利用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参与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 体系建设;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开展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相关工作。指导农用地、 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 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

  (十)种植业管理股(市场与信息化股)。拟定粮食作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农情信息的监测与发布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相关工作;组织农作物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登记及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内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有关工作;拟定经济作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发展;指导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推广;拟订农作物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展会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贸易促进、谈判及产业损害调查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承办农业对外援助和合作交流相关事宜;负责农业外资项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承担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

  (十一)畜牧水产股。指导全县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及畜禽种业发展有关规划实施工作及种养业协调发展;组织开展畜禽新 品种培育和推广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畜禽种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和行业统计工作;拟订全县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奶源基地建设、奶牛遗传改良、奶畜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拟订渔业发展规划;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组织水生野生动 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二)医政药政股(畜禽屠宰管理股)。承担兽医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药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农药生产、登记、经营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使用风险监测与评价、农药行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组织拟订饲料行业、兽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检测预警,负责饲草饲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饲料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指导饲料企业执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饲料工业统计工作;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兽药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畜禽屠宰技术鉴定活动。

  (十三)防疫检疫股(县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拟订动物防疫、检疫有关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承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县境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工作。拟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方案并组 织实施;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应急管理预案、应急处置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信息化指挥系统建设和县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平台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应急储备资金、应急物资管理及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工作。

  (十四)农田建设管理股。拟定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 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规范;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十五)帮扶股。负责拟定职责内中央、省市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分配方案,参与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负责牵头做好社会帮扶、定点帮扶、行业帮扶以及相关考核评价工作;协助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驻村工作队选派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处)产业帮扶政策到村到户实施情况及扶贫济困活动;负责指导专业合作社、 新型经营主体、小额信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帮扶车间、光伏公司、公益性岗位、消费帮扶等工作。

  (十六)督导考评股。组织开展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各乡镇(街道、处)、各行业部门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迎接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开展考核评估、督查巡查、调研暗访等反馈的问题整改和上报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政策、资金使用方面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执行办法并组织实施。

  (2)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鉴定先进实用的农机化新技术和新机具,组织农业机械化的技术检测工作。

  (4)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入户、核发牌证、年度检审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核、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教育等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5)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6)规划、指导全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服务规范,开展农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活动。

  (7)管理全县的农机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农民技术员和在职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8)负责全县农业机械购置性补贴的计划资金分配管理及全县农机化信息统计工作。

  (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特色产业开发政策,根据市场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茶叶、中药材、蚕桑等特色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茶产业、中药材产业、蚕桑产业的基地建设和技能培训,坚持“领导、扶持、服务、参与”的原则,按照“政府扶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模式,依照市场规律,指导、促进产业的发展壮大。

  (4)组织开展特色山货(茶叶、中药材、蚕桑)的深加工、精加工,新产品的研发及市场开拓工作。

  (5)负责全县各类特色产业发展的资金筹集和使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争取上级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国内外项目资金,配合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等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调研、论证、评审、申报、审核和落实工作。

  (6)负责全县特色产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信息服务;协调有关部门为特色产业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7)负责全县茶叶、中药材、茧丝绸专业市场体系建设,强化市场服务,积极开拓国内外销售市场,努力打造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8)负责对茶叶、中药材、蚕茧等特色山货产业协会、合作社、商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指导,发挥各类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特色产业品牌建设,提升产品知名度,合理配置资源,使基地加工、销售利益最大化,促进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负责全县范围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执法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全县农业执法队伍开展重大行政执法行动;负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子、化肥、农药、渔业、农机、农产品质量、农业环境保护、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业转基因生物、野生植物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涉及事项进行执法;承担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各类涉农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承担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种植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主要农作物的新品种推广,及农作物的高产、优质、高效等各项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全县土壤地力、环境状况监测和评价,负责示范、推广、指导科学施肥技术;组织开展全县经济作物(含蔬菜、茶叶、食用菌等)产业新技术和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负责植物病虫害及其他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检疫和防控技术服务;组织化肥、农药、种子(苗)等产品的质量检验、鉴定、登记;指导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新型经营主体、群众性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和农业技术人员的种植业技术推广活动;培训农业科学技术人员,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传授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常规能源技术推广及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拟定。

  承担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检测化验和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疫情处置与评估;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实施动物免疫标志工作;开展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工作等;依法实施动物防疫检疫;负责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负责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临时动物防疫检查站的检疫检验工作;具体实施县规划区的定点屠宰检疫检验工作和铁路、公路、水远。农贸市场等环节的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工作。

  负责水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技术指导;负责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负责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预报、防治;负责水产养殖渔药、饲料等投入品使用的指导;负责水产业项目的实施与指导;配合水产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检测、监测等相关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渔业环境检测、渔业水质和渔业资源监测;协助水产养殖证、特种养殖证的登记备案服务性工作;承担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开展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政策研究;承担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技术性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合作经济、农村政策与改革等统计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清查事务性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组织落实财政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相关政策;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监测、统计和调查工作,协助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农村资源和产权规范有序流转,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承担农业品牌化建设工作。

  拟订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规范,提出项目年度计划需求;抓好项目立项批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抓好县局项目招投标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等进行日常监管,并做好项目县级初验、资产移交并指导乡村对项目管护等方面的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做好项目资金报账、资金监管相关工作;完成上级和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人才开发研究、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承担农业农村科技服务相关工作;承担农业技术推广相关工作;指导农民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承担农民体育相关工作。

  承担全县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珍贵、稀有濒危特有资源的收集和保护;组织并且开展全县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承担实施农作物品种登记、引种备案、品种退出等技术服务工作;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申报与实施,农作物种子先进生产、加工、播种技术的引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规划和指导;承担实施农作物品种审定、登记、引种备案、品种退出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展示、鉴定、推广应用工作;受委托开展农作物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服务工作。受委托实施农作物种子样品抽样、质量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全县农作物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农作物种子制种、繁种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农作物种业信息收集统计、服务指导工作;改良畜禽品种促进畜牧业发展,种畜禽出口报批、质量管理、繁育,畜禽品种改良、管理,良种推广、养殖新技术推广;为园艺发展提供技术开发与质量管理服务,种植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林木种苗生活供应调剂;花卉、蔬菜、苗木、果树等种植及销售;水产养殖及销售;农副产品、农业机械、预包装种子、预包装食品的销售;承揽各种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各类公园的绿化工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此外,还包括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提供农业科学技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应用、技术咨询与技术转让,以及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广告的代理、制作、发布,农业项目开发及管理,农业园区策划、设计及施工,承办展览展示及会议活动等。

  准确掌握全县各村脱贫户的基本信息,建立精准数据库及对脱贫人口、监测户的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工作;对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并协调与其他职能部门相关数据的交换;为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管理服务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力输出的受理服务工作;指导培训机构和乡镇按照计划开展培训,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上一篇: 内蒙古兴安盟商场监督管理局展开广告助农助企活动 下一篇: 2024年漯河市畜牧局所属工作单位招才引智引进人才公告

Copyright © 2018 开云体育app官网下载 京ICP备190040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