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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宏达股份(600331):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文章发布日期:2024-10-16 05:22:11  来源:开云体育app官网下载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投入资金的人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蓉城 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个信托计划持有名嘉百货信托计划100.00%的信托受益权,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持有上市公司 100,00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2%。本次要约收购系蜀道集团参股公司天府春晓受让蓉城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个信托计划合计共 93.15%的信托受益权,进而间接控制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4.92%股份而触发;该事项完成前,蜀道集团已直接及间接通过宏达实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6.39%的股份,该事项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控制上市公司 31.31%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因此,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向宏达股份除蜀道集团、宏达实业、名嘉百货信托计划以外的另外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

  二、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宏达实业、天府春晓已书面约定由蜀道集团履行上述义务,并作为指定代表负责统一编制并公告本报告书摘要,并同意授权蜀道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息公开披露文件上签字盖章。

  三、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天府春晓受让蓉城 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个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权完成交割后方可最终实施。

  以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要约收购不排除因未完成上述事项导致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宏达股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宏达股份的股份比例低于宏达股份股本总额的 10%,宏达股份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要约价格为 4.55元/股,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取得宏达股份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年 12月 20日,经天府春晓股东会表决通过,决定收购四川信托个人投资商信托受益权。2023年 12月 25日至 2024年 3月 5日,天府春晓陆续与蓉城 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个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权人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合计拟受让蓉城 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个信托计划 93.15%的信托受益权。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约定及签署合同的个人投资人人数,转让款支付不晚于法院裁定批准四川信托重整计划之日起满 3个月之日。2024年9月 2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 01破 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024年 10月 9日,宏达实业唯一股东蜀道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要约收购的相关事宜。

  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天府春晓受让蓉城 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个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权完成交割后方可最终实施。

  蓉城 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个信托计划持有名嘉百货信托计划 100.00%的信托受益权,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持有上市公司 100,00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2%。本次要约收购系蜀道集团参股公司天府春晓受让蓉城 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个信托计划合计共 93.15%的信托受益权,进而间接控制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4.92%股份而触发;该事项完成前,蜀道集团已直接及间接通过宏达实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6.39%的股份,该事项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控制上市公司 31.31%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因此,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向宏达股份除蜀道集团、宏达实业、名嘉百货信托计划以外的另外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

  蜀道集团于 2024年 9月 18日与上市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609,600,000股股票;蜀道集团上述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上述披露的收购人拟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宏达股份除蜀道集团、宏达实业、名嘉百货信托计划以外的另外的股东所持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4.55元/股。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股份价格及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能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1、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收购人通过执行《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对应价格为 4.27元/股。

  2、天府春晓将向蓉城 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个信托计划 93.15%的信托受益权转让方共计支付 61,445万元,其中对应支付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宏达股份的股票价值为 42,383万元。因此,天府春晓本次获得的宏达股份每股成本为 42,383万元/(10,000万股×93.15%)=4.55元/股。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 4.55元/股,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内取得宏达股份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是不是真的存在股价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不是真的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 6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 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别的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5.97元/股。

  本次要约价格 4.55元/股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5.97元/股。关于是不是真的存在股价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 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不是真的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要约价格为 4.55元/股,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内取得宏达股份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本次要约收购系蜀道集团参股公司天府春晓受让蓉城 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个信托计划合计共 93.15%的信托受益权,进而间接控制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4.92%股份而触发。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宏达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2、宏达股份最近 6个月的股价走势与市场及行业走势基本相符,不存在股价纵的情形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宏达股份股价走势及与相关指数的偏离情形如下:

  如上图所示,2024年 4月 8日至 2024年 10月 9日期间,宏达股份、磷肥及磷化工(中信,CI005412.WI)和铅锌(中信,CI005215.WI)行业指数的走势基本一致,不存在明显的差异。

  综上,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宏达股份股价走势与相关行业指数走势基本相符,不存在明显偏离,不存在股价纵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别的未披露一致行动人或其他支付安排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最大股数为 1,395,762,595股,按要约价格 4.55元/股计算,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6,350,719,807.25元。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蜀道集团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将 1,270,143,961.45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另外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收购人承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要的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个自然日,具体起止日期请参见后续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相关内容。

  1、本报告书摘要系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7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2、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宏达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宏达股份拥有权益。

  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虽然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宏达股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宏达股份的股份比例低于宏达股份股本总额的 10%,宏达股份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5、本次要约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做的。除收购人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收购人董事会及其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 除外);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 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 运输代理;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勘测考察;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 营;检验测试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施工;建 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0.00%,成都兴蜀青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 50.00%

  二、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蜀道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蜀道集团系四川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四 川发展持有其 100%的股权。收购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及关系如下图 所示: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宏达实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宏达实业为蜀道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宏达实业及其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及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天府春晓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天府春晓为蜀道集团的参股公司,蜀道集团持 有其 50%的股权。天府春晓及其股东的股权及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天府春晓无控制股权的人和实际控制人。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 件经营)高速公路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土 木工程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旅游资源开发;商品批发与零售; 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住宿 业;餐饮业;项目投资(不可以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 融活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服务; 广告业;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工程勘测考察;建 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理;检验测试服务;建设工 程质量检验;建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砼结构 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建 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直接持股 56.63%;直接和 间接通过全资子 公司四川高速公 路建设开发集团 有限公司、四川 藏区高速公路有 限责任公司、蜀 道资本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四川 高路文化旅游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持股 79.32% 注

  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收费、 养护、管理、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与高等级公路配套的加油站、 广告位及仓储设施的建设与租赁;汽车拯救及清洗(涉及国家专 项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营业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的仅限取得 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矿产资源勘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成品油 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道路货物运输 站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 综合体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露营地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国内 货物运输代理;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营销售卖;水泥制品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 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轮胎销售;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 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不可以从事非法集资、吸 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工程勘测考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 工程质量检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预应力 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非煤矿山矿产 资源开采;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

  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建筑材 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 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贸易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施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轨道交通 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 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 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物业管理;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轨道交通 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工程管理服务; 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 部件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交通设施维修【分支机 构经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 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贸 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铁路机 车车辆维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 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集装箱租赁服 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交通设施维修【分支机 构经营】;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信息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 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分支机构经营】;广告设 计、代理;广告发布;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 物联网应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

  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 售;农副产品营销售卖;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 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汽车销售; 润滑油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 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医院管理;业务培 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 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智 能农业管理;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 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结构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 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丝绳及其 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贸易经纪;销售代理;汽车零配件 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无船承运业 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隔热和 隔音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 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 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品销售; 服装服饰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照明 器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安防设 备销售;鞋帽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广告 发布;招投标代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进 出口;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分支机构经营】;粮油仓储服务;食 用农产品初加工【分支机构经营】;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建筑 用钢筋产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品牌管理; 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 营销策划;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 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休闲观光活动;养老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 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招投标代理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税务服务; 环保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园区管理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 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 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办公 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专 业设计服务;财务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 营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 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二手车交 易市场经营;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工 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 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个人商务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 平面设计;工艺美术彩灯设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 策划;体育赛事策划;体育中介代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 询;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竞赛组织;城乡市容管理;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电影摄制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影制片;人 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住房租赁;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 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洗车 服务【分支机构经营】;润滑油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非金属 矿及制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广告发布;广告制 作;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成材料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 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 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电 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钢筋产 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摄影扩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 输经营;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电视剧发行;电 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零售;包装装潢印刷 品印刷;网络文化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 营】;烟草制品零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民用航空油料储运及加 注(含抽取)服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直接持股 46.32%;直接和 间接通过全资子 公司四川藏区高 速公路有限责任 公司、四川高速 公路建设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合计 持股 100.00%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 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分支 机构经营】;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投资及投资的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融资信息咨询(不 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财 务咨询(不含代理记账),企业管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直接持股 46.16%,直接和 间接通过全资子 公司四川藏区高 速公路有限责任 公司、四川高速 公路建设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合计 持股 100.00%

  许可项目 :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 ;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 务;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地质灾害治 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 ;国 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智能化 系统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规划 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市政设施 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 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水文服务;土 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环保咨询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 测;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 纯净设备销售;特定种类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 械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 电桩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交 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货物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 添加剂生产;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 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肥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 炼;食品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 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收购人存在尚在进行中的关于增持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计划,上表中对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数据。

  宏达实业控制股权的人为蜀道集团。蜀道集团控制的核心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三、收购人及其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之“(一)收购人——蜀道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蜀道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486,237,405股,通过宏达实业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 50,000,000股,合计持股票比例为 26.39%。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宏达实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 50,000,000股,持股票比例为 2.46%。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主体业务领域涵盖:公路铁路投资建设运营(公路铁路投资运营、交通工程建设、设计咨询)、相关多元化产业(交通物流、交通服务、交通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矿产及新材料投资、清洁能源投资等)、智慧交通、产融结合四大板块。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宏达实业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尚未开展业务经营。

  天府春晓系为化解四川信托风险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成立于 2023年 12月 19日,无最近三年财务数据。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蜀道集团及天府春晓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最近五年内,宏达实业涉及多起与经济纠纷有关的诉讼;2023年 5月 8日,长城华西银行成都分行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明显无法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为由向什邡法院申请对宏达实业、宏达集团进行破产重整。2023年 6月 9日,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债务人宏达实业和宏达集团破产重整二案。

  2024年 5月 24日,蜀道集团被确认为宏达集团、宏达实业重整投资人。2024年7月 19日,什邡法院作出(2023)川 0682破 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宏达集团、宏达实业重整程序。随着重整计划的执行,宏达实业大部分与经济纠纷有关的诉讼将得到解决。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宏达实业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蜀道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宏达实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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